【王復國文法】及物或不及物?正確運用英文動詞的關鍵|貝塔語測
【王復國文法】及物或不及物?正確運用英文動詞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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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判斷英文動詞為及物或不及物時,會受到中文的影響。來自中文的影響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是受中文使用習慣的影響。如果有人問你喜不喜歡英文,你回答「(我)喜歡」,非常自然,但是如果你回答「(我)喜歡英文」或「(我)喜歡它」就顯得奇怪。反觀英文,因為 like 是及物動詞,其後必須接受詞,所以說 “I like.” 是錯誤的,一定要說 “ I like it.” 或 “ I like English.”。

第二個來自中文的影響比較複雜。大部分的人在學英文時免不了會使用中文翻譯。中譯固然有其方便之處,但也常使人掉入某些陷阱而不自知。因中譯而影響到對英文動詞的理解與判斷,最典型的例子是把 listen 和 hear 都譯成「聽」。但就英文而言,listen 是不及物動詞,而 hear 是及物動詞。請看下面這個句子:
I listened but I didn’t hear anything.
我聽了,可是什麼都沒聽到。

中文常說「有聽沒有到」就是這個意思。換言之,listen 不須受詞,而 hear 一定要有受詞。因此,listen 譯成「聽」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是 hear 就應譯成「聽到」或「聽見」。注意,上句中縱使說話者「什麼都沒聽到」,但 hear 既為及物動詞,其後一定要有受詞──anything。反之,listen 為不及物動詞,因此下面這個句子是錯誤的:
<誤>I like to listen music.
我喜歡聽音樂。

許多人之所以會說出像上列這樣的句子,就是因為他們只知道 listen 譯成 「聽」,但卻忽略了 listen 是不及物動詞。那「聽音樂」的英文到底要怎麼說?是不是 “ hear music”?顯然不是,因為如果 “ hear music” 成立的話,其正確中譯應為「聽到音樂」而非「聽音樂」。「聽音樂」正確的說法是 “listen to music”,所以上句應改成:I like to listen to music.。請再看看下列兩個句子:
He’ll come to Taipei.
他會來台北。

He has arrived in Tokyo.
他已經抵達東京。

就以上句英文劃底線部分來比較,不難發現,英文的不及物動詞後面如果加上適當的介系詞,其功能就相當於及物動詞。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動詞是不及物,其後則不應加受詞,而這一點絕不能因中文翻譯或習慣的關係任意改變!

 

以上內容節錄自 王復國
王復國理解文法: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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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詞類〉〈易混淆字詞〉〈修辭句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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