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謂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
要了解及物、不及物動詞最好的方式就是從語用學 (pragmatics) 的角度切入。任何一個動詞(不論是否為動態動詞)一定有一個主事者 (agent)。如果這個動詞傳達的動作或狀態只須主事者單獨即可完成,這個動詞就是不及物。例如:
She cried. 她哭了。
He has arrived. 他已經到了。
I’m listening. 我在聽。
反之,如果一個動詞,除了主事者之外,還需要另外一個人、事、物來接受或幫助完成這個動作或狀態,這個動詞就是及物動詞,例如:
He has a son. 他有一個兒子。
We’re discussing the problem. 我們在討論那個問題。
You’ve made a mistake. 你犯了一個錯誤。
▲ 及物、不及物兩用動詞
除了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之外,英文還有一類動詞可當及物用亦可當不及物用;這類動詞叫做「兩用動詞」(ambitransitiveverbs)。換句話說,在這種動詞之後可以接受詞,也可以不接受詞。例如:
aI’m reading. / I’m reading a book. 我在看書。/我在看一本書。
bThey’re eating. / They’re eating dinner. 他們在吃飯。/他們在吃晚飯。
cThe glass broke. / I broke the glass. 玻璃杯破了。/我打破了玻璃杯。
dThe ship sank. / They sank the ship. 船沉了。/他們把船弄沉了。
注意,在 a 和 b 的兩組句子中,是否要加受詞取決於說話者與聽話者之間的理解與默契;但是 c 和 d 中的句子則不然。在 c 和 d 中第一句話的主詞其實是第二句話裡的受詞。
▲ 雙受詞之及物動詞
英文的及物動詞中有一類其後可以接兩個受詞,這種動詞稱之為「雙受詞動詞」(ditransitive verbs)。受詞之一叫「直接受詞」(direct object),另一個則為「間接受詞」(indirect object)。所謂直接受詞,指的是先與主事者接觸或產生關係的受詞;所謂間接受詞,則指透過直接受詞,後與主事者產生關係的受詞。通常直接受詞為事物,而間接受詞為人。例如:
eHe gave me a book. 他給了我一本書。
fI lent him some money. 我借給他一些錢。
gHe bought her a ring. 他為她買了一只戒指。
注意,所謂直接受詞、間接受詞並不能由它們在句子中的位置來判斷。若把上面三句改寫成下面三句,動詞與受詞間的關係便一目了然。
e’He gave a book to me.
f’I lent some money to him.
g’He bought a ring for her.
很明顯地,若換成這樣的句型,直接受詞必須先出現,而在間接受詞之前則必須使用介系詞 to或 for。一般而言,to 用來表純粹的對象(如:I talked to him.),而 for 則除了有表對象之功能外,還有「 為」、「幫」 的意思(如:He spoke for us.)。
※ 本文節錄自貝塔語言出版《王復國理解文法:典藏版》作者:王復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