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文法書在區別及物動詞 (transitive verb) 與不及物動詞 (intransitive verb) 時,都只簡單地用其後接不接受詞 (object) 來劃分。就理論而言,這樣的區分方式並無不妥,但是在實用上這看似簡易的「規則」卻幫助不大。因為學習者縱使能夠分析「已寫成」的句子,卻不一定有能力「寫出」正確的句子。換言之,學習者需要知道的是哪些動詞後面要接受詞,哪些動詞後面不可接受詞。
何謂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
要了解及物、不及物動詞最好的方式就是從語用學 (pragmatics) 的角度切入。
任何一個動詞(不論是否為動態動詞)一定有一個主事者 (agent)。如果這個動詞傳達的動作或狀態只須主事者單獨即可完成,這個動詞就是不及物。例如:
b. She cried.(她哭了。)
c. He has arrived.(他已經到了。)
d. I’m listening.(我在聽。)
反之,如果一個動詞,除了主事者之外,還需要另外一個人、事、物來接受或幫助完成這個動作或狀態,這個動詞就是及物動詞,例如:
f. He has a son.(他有一個兒子。)
g. We’re discussing the problem.(我們在討論那個問題。)
h. You’ve made a mistake.(你犯了一個錯誤。)
及物、不及物兩用動詞
除了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之外,英文還有一類動詞可當及物用亦可當不及物用;這類動詞叫做「兩用動詞」(ambitransitive verbs)。換句話說,在這種動詞之後可以接受詞,也可以不接受詞。例如:
j. They’re eating. / They’re eating dinner.(他們在吃飯。/他們在吃晚飯。)
k. The glass broke. / I broke the glass.(玻璃杯破了。/我打破了玻璃杯。)
l. The ship sank. / They sank the ship.(船沉了。/他們把船弄沉了。)
注意,在 i 和 j 的兩組句子中,是否要加受詞取決於說話者與聽話者之間的理解與默契;但是 k 和 l 中的句子則不然。在 k 和 l 中第一句話的主詞其實是第二句話裡的受詞。註
【註】關於兩用動詞 (ambitransitive verbs):
其實許多動詞都是兩用動詞,而一個動詞之後接不接受詞得看該動詞要表達的是什麼意義。比如,sell 這個動詞就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賣(東西),所以動詞後面要接受詞,另一個是(東西)賣出去,所以動詞後面不接受詞:
- I sold my car.(我賣了我的車子。)
- The book sells well.(這本書賣得很好。)
※ 以上內容節錄自貝塔語言出版《 王復國理解文法:典藏版 》作者:王復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