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後,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接觸更加頻繁,龐大的內需市場及未來持續協商開放後的潛在商機,都帶給各產業業者無限遐想的空間。然而,台灣金融業是否準備好給予台灣業者於大陸市場發展時最大的背後支持呢?先不論ECFA內金融早收清單的項目執行成效,或者是未來台灣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協商談判的結果如何,縱使這些因素會影響到台灣金融業進入大陸市場的時程,以及可以承做的業務多寡;市場上的部分說法,認為現在台灣金融業進入大陸市場已經比其他國際業者慢了許多,但就事實而論,即使我們和國際業者在同一時間進入大陸市場,我們有把握能夠與其競爭嗎?
台灣金融服務業產值占台灣整體GDP的比重已逐年下降,且台灣整體銀行業的ROE是亞洲排名最末,而台灣上市金融業之經營績效亦相較台灣其他上市公司明顯落後;面對全球金融業的發展,各國金融機構皆已朝向大型化、經營多元化、營運國際化等方向努力,但台灣整體金融業卻仍處於過去被視為銀行家數過多、規模偏小、獲利能力和經營績效皆漸漸衰退等狀況之下,在過度競爭的台灣金融產業環境,就已出現這樣的問題,那在相對更大的大陸市場,面對到經濟規模更大的陸資企業、國際客戶,台灣金融業該如何自處?而在大中華市場,台灣金融業者在未來可能面對到的最大競爭對手-大陸銀行業,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其規模和市值皆遠高於台灣金融業,另外還有香港、國際間的大型金融機構,也都看見了大中華市場的商機,亦要一同分食這塊大餅,台灣金融業是否還有其生存或立足之地?
不可否認的,台灣金融業仍有整併空間,但卻遲遲未有積極的動作;業務發展上可以更加多元與國際化,但業者仍在原地停留打轉。即使隨著大陸市場的逐步開放,台灣金融業者的布局卻仍處於萌芽階段,且除了大陸沿海地區之外,其他二、三級城市地區、甚至是周邊國家的設點仍相對較為稀少。這其實反映出台灣金融業者的資源與規模,使其不管在設點布局、或是業務拓展方面都受到嚴格受限;另外,國內主管機關對於金融業採取嚴格監理,無論是在營運活動、財務運作、轉投資、業務發展及據點設立等皆有相當程度的法規限制,使得台灣金融業者想積極發展卻只能處處碰壁、想走出去卻又受到阻礙,這就是台灣金融業的現況。
台灣金融業在服務客戶上,不論是個人金融或是法人金融,其累積的能力無庸置疑,多年來培養出來的知識和經驗,絕對是能夠和國際業者競爭;然而,這樣的軟實力將會隨著中國大陸金融業近年來與國際投行的積極合作,其優勢會漸漸消失,未來可能會變成是我們自己進步的太少,包括專業能力、金融創新程度、業務拓展、IT等,甚至是中長期發展的國際視野都會略顯不足。未來的全球市場,只會變得更難掌握,倘若我們的能力基礎仍屬在原地踏步,那台灣金融業過去所累積的實力便會被劇烈動盪的市場給埋沒。
台灣金融業和其他產業相同,都應該要思考去追求創新與變革,並非我們沒有那樣的實力去做,而是缺乏積極的心態。任何成熟發展的產業,其決策者都不該自我設限、自我滿足,金融業的業務活動與經濟市場息息相關,如何持續強化自身對市場資訊的敏感度、提升風險掌握與控管之能力,這就是必須長期累積的功夫;另外,金融業者應該要有更多的國際參與,學習國際投行在全球市場的發展經驗,包括金融創新、業務推動、IT建置、國際客戶服務等,絕不要僅侷限於大陸市場,應具備整體大中華市場的發展思維,拿出更開放積極的心態來學習精進。
最後,台灣金融業者的資本累積與經濟規模過小,導致缺乏資源去爭取更進一步的創新動能,甚至是與國際業者作競爭。面對此等困境,金融業者應投入更多心力在併購整合的協商上,畢竟,過度競爭讓每家金融業者都嚐到苦頭,價格、商品、服務等缺乏差異化的結果,就是導致各家業者獲利皆嚴重受限,這同時也讓自己無法擁有更多資源去吸引優秀的人才加入.要記住,要能長期累積軟實力,培育具國際化視野和專業能力的人力資源是最重要的基礎;因此,金融業的整併是必須走的道路,若是各家業者仍持著保守心態,侷限自身發展,持續缺乏資源與規模的結果,即使成功進入了中國大陸的廣大市場,中長期來說,台灣金融業仍將無力支持陸資客戶的業務拓展。
國內主管機關為了保障社會利益,對金融業者採取嚴格監理,且隨著 BASEL III的推行,及國際監理的發展趨勢,這些都讓主管機關在監管金融業的營運活動上變得更加嚴謹。特別是併購活動,金融業的整合一談再談,但礙於社會觀感與保守心態,併購整合之推動總是窒礙難行;加上嚴謹的法規限制無疑是提升業者的購併成本,更降低了整體金融產業整合的可能性。但主管機關應該要體認到的是,監理機關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兼顧社會利益保障與業者穩健營運的平衡,過度限縮金融業者於國際間的營運與投資活動,反而變成整體金融產業發展的絆腳石,若金融業者的業務活動缺乏創新,那金融業又怎麼能協助維護、甚至是提升大眾利益?金融監理應該是訂定合理且確切的標準,明確的法規才能讓業者節省成本去調整,同時藉由推動資訊揭露與公司治理的強化,透過資本適足率及其他財務指標控管來提升監理效益.如此才能增加社會大眾對台灣金融業者營運活動的了解與信心;與其制定過度嚴格的監理制度,國內主管機關更應做的是為台灣金融業者在國際市場上爭取更多發展空間,提升設點佈局的投資保障與優惠措施,降低台灣金融業者在國際間的發展成本,加強台灣金融產業的國際化發展與經驗累積。
台灣金融產業需要改革,改革需要整體由上而下的長期規劃。然而,這些都需要國內主管機關、金融業者、以及整體社會對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有著共同期待;若不具有積極開放的心態,如社會大眾對金融整併活動的經驗仍感憂心、主管機關持續限縮金融業者的發展空間、金融業者本身缺乏革新的思維等,造成長期下來競爭力不足與資源的缺乏,這其實是讓台灣金融產業持續衰退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