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前贖回權(Soft Call)
當發行公司股價連續20個營業日高於轉換價格一定比率時,則發行公司可以約定贖回價格提前贖回債券的買權設計。
2. 稅賦贖回權(Tax Call)
指發行公司若是因為稅法的改變導致公司費用增加,得有權將在外所有流通之ECB贖回。
3. 交換權(Exchangeable)
與轉換權有所不同,附有轉換權的公司債允許投資人在約定條件下,將所持有的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至於附有交換權的公司債,則是允許投資人將該公司債轉換成其他公司(非發行公司)之股票,兩者的差異僅在於轉換後的股票是否為原發行公司。
4. 多空浮動利率債券(Bull-Bear Floater)
將同一批發行之債券分成兩類:一類是以固定利率減去指標利率作為票面利率;另一類則以固定利率加上指標利率作為票面利率。
5. 股價指數連動債
每一期的債券利息支付跟指數水準相關。
6. 債券分割(Bond Stripped)
即是將一傳統付息債券分割為不同期間之零息債券。本節將債券分割區分為不變更付息方式與變更付息方式(即分割為不同期間之零息債券)兩大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