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簽署後,中小企業如何因應兩岸金融的發展|貝塔語測
ECFA簽署後,中小企業如何因應兩岸金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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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台灣中小企業發展狀況來觀察,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約123.2萬家,佔全體企業97.9%,其銷售值約9.19兆元,占全體企業比重30.7%,直接出口值達1.32兆,占整體企業16.88%,而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約779.3萬人,佔全國就業人數75.8%。由以上數據可了解到,中小企業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主力,同時也扮演著穩定經濟成長的角色。

  然而,在ECFA簽署後,雖然對於中小企業而言,無疑是擴大了經營市場,增加了中小企業出口貿易的機會,且可降低東協加1、東協加3對台灣經濟的衝擊,亦可就兩岸市場進行專業分工,提升中小企業與其大型企業之供應鏈整合;但在前陣子金融風暴、景氣低迷及匯率波動的擴大,仍造成中小企業出口轉弱及無法長期穩定經營等困境,且台灣中小企業在面對中國當地低價商品與技術提升的壓力時,使得台灣中小企業相對優勢減少,亦影響到台灣金融業對於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之意願,同時面對到台灣金融業者本身業務重心的改變、西進大陸以賺取存放款利差、國內銀行業過度競爭及國內調升利率的狀況下,加深了台灣中小企業融資的障礙,而在信用市場資金不完全的特性也提升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

  以目前政府因應ECFA對於受衝擊中小企業之輔導計畫,主要著重在三方面:首先是運用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發展基金來協助中小企業解決營運資金的問題;其次是鼓勵產業升級轉型,輔導中小企業進行體質調整,並提供企業創新後的資源輔助、配合產業特性提供人才訓練等;最後則是強化中小企業與客戶之連結關係,提高產品與服務的附加價值。

  針對中小企業因應當前金融發展之趨勢,政府應加強中小企業應收帳款之管理,減少兩岸債務問題及企業經營風險,同時強化公司治理理念,提高國內金融機構對於公司治理品質較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更便利的融資途徑與較大的融資金額,並由政府獎勵公開發行以利於公司法的約束,有助於加強內控及財務管理制度化,同時政府可建立完整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透過政府來協助中小企業與銀行業者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而在金融機構方面,可輔助中小企業進行匯率避險活動,以降低外銷風險,並提供相關理財服務,減少中小企業的營運資金障礙;而就中小企業本身,應積極投入技術創新與研發活動,對於產品進行改良,並提高產能效率及降低生產成本,同時培養公司內外部風險管理人才、加強中小企業間之群聚關係等,將有助於增加中小企業之獲利能力。

  面對ECFA簽署後,金融環境的改變對於中小企業的影響,主要仍在於經營困境無法立即改善,使融資管道受到限制,這方面除了須仰賴政府信保機制與政策性專案貸款等輔助措施外,也應提高政府與企業資源的整合程度,並加強相關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長期合作關係之穩定,而中小企業本身應積極於投入研發、技術創新、產業轉型等活動,並評估市場需求與尋找市場利基,將有助於把握市場發展機會,提升其產品和服務之附加價值。

而除了台灣中小企業外,身處於大陸市場的台商同樣也面對到融資的困難;以目前大陸台商常見的融資方式,包括:

1. OBU融資:主要配合海外信保基金保證,使用成本相對小。

2. 香港金融機構融資:制度健全、法規完備,對台商的融資彈性高,但使用成本也相對較高。

3. 中國中資銀行融資:設點多,利於協助偏遠地區之台商,但容易受到政策影響,融資不確定性高。

4. 中國外資銀行融資:如花旗、匯豐等銀行,其融資彈性較中資銀行寬鬆。

    而造成台商融資的障礙主要在於企業所借的外債額度不得大於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距,且大陸融資政策不穩定,影響企業融資彈性,加上兩岸金融機構融資資訊不對稱,企業所能提供之擔保品也不足,另外還有企業提供財務報表不確實、財務管理知識缺乏等因素,在此情形下,台商在中國經營事業就因兩地之融資背景、法規限制、財務報表不透明等,容易面臨到融資障礙。

  就兩岸中小企業金融之展望,兩岸市場開放後,兩岸金融機構可透過策略聯盟之方式,增加共同合作機會,相互學習對方之金融優勢,加速雙方交流,創造良好之融資環境,有助於增加台灣中小企業與大陸台商融資取得之管道、降低兩者融資障礙,並要求提升企業融資所需之財務透明度,可同時強化企業融資與金融機構貸放的質與量,而在台資金融機構持續開放登陸後,也將可藉由兩岸金融機構的良性競爭,加速兩岸金融環境的更新。

資料來源:本部落格整理

文章分類:客座專家實務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