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台灣權證市場的生力軍--指數型權證正式開跑。指數型權證係由綜合證券商發行,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的認購(售)權證,以上市指數型權證為例,目前可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多達42種,包含有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台灣資訊科技指數、台灣發達指數、台灣高股息指數、非金指數、非電指數、非金非電指數及各類股指數等。投資人只要對指數的漲跌有所預期,即可進場操作,省卻了挑選個股的麻煩。
指數型權證的性質雖與期貨市場的指數選擇權相近,但仍有些許的差異。首先,指數型權證係由個別證券商發行,每家證券商發行的條件(如履約價格、行使比例、到期期間等)不盡相同,且發行量固定;指數選擇權則是標準化的契約內容,履約價格區間固定,投資人只需針對所要的履約價格進行交易即可。第二,指數型權證必須透過發行證券商造市,其流動性遠遜於指數選擇權。第三,介入指數型權證僅能擔任買方的角色,而指數選擇權則能雙向買賣,除了能擔任買方的角色外,亦能擔任賣方的角色。第四,指數型權證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只要利用原有證券帳戶即可交易,賣出權證時須繳納1
綜觀指數型權證與指數選擇權的差異,指數選擇權的操作彈性及市場流動性均優於指數型權證,而指數型權證可連結的指數種類較多元化,較能設計出符合當時投資人需求的商品。因此指數型權證的推出對指數選擇權而言應不會造成太大的衝擊,兩者可分別吸納不同需求的投資人進行操作,健全台灣指數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發展。
